第七届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 暨 2020 安吉航空嘉年华活动


举办时间:2020年10月00日
举办地点:浙江省安吉县
主办单位: 活动网址

  根据中航学字[2020]4 号文件,中国航空学会联合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将于2020 年 10-11 月在浙江省安吉县举办“第七届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暨 2020 安吉航空嘉年华活动”。
按学校安排,航空工程学院负责组织我校学生参赛作品的论证工作,现面向全校征集参赛作品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赛事信息和任务要求
  本届大奖赛为赛事大年,将举办创意赛和竞技赛(旋翼类JX)等。

1.创意赛任务概要
  要求参赛者设计、制作一款能体现原始创新或集成创新的飞行器,技术创新点不受任何限制,可以是原理创新、布局创新、结构创新,也可以是动力、材料、任务载荷、飞行方式等方面的创新。

  参赛者需按组委会提供的模板要求(模板可以从公布的官方网站下载)完成阐述创新点的设计报告,并需制作出可遥控或自主控制飞行的原理演示样机进行飞行演示,所有创新点应在飞行状态下体现出来。倡导和鼓励展现航空文化和绿色航空理念的设计与制作。


评判方式:通过展示、答辩和飞行表演环节进行综合评判。

2. 旋翼类竞技赛任务概要
  “天工筑塔”。在高海拔的无人区,需要建设“高塔”。参赛者使用旋翼类无人机平台,集成具有全程自动飞行和任务能力的无人机系统,在规定时间内多次自动抓取构件(大赛组委会提供),运送到指定地点,并搭建成“高塔”。旨在考察无人机自主起降、识别抓取、飞行运送、定高定位、任务规划等综合能力。

  报名时须提交参赛作品的技术资料,包括设计报告(电子版)和试验试飞视频 (5分钟时长)。其中,设计报告包括设计方案、技术特点、引导方式、三面图、 使用频率、系统安全性等。报告文本不超过2000字符,正文字体为宋体3号,须按照模板要求进行编写(模板可以从官方网站下载)。
成绩评定:得分以“高塔”高度评定,即构建基准面到最高处外廓尺寸,每厘米1分。高度相同时,使用构件数少者排名列前;若构件数也相同,以用时少者排名列前。

二、校内论证事宜
1.请有意参赛的师生在2020年6月31日前联系航空工程学院张超老师,航空工程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论证完善。
张老师联系电话:18039466063
电子邮箱:c-zhang84@zua.edu.cn

2.赛事详细规则请详见附件,也可查看官方微信和QQ 交流群(号码为:537383346)。



附件1
第七届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创意赛规则
1.任务概要
  要求参赛者设计、制作一款能体现原始创新或集成创新的飞行器,技术创新点不受任何限制,可以是原理创新、布局创新、结构创新,也可以是动力、材料、任务载荷、飞行方式等方面的创新。参赛者需按组委会提供的模板要求(模板可以从公布的官方网站下载)完成阐述创新点的设计报告,并需制作出可遥控或自主控制飞行的原理演示样机进行飞行演示,所有创新点应在飞行状态下体现出来。倡导和鼓励展现航空文化和绿色航空理念的设计与制作。

评判方式:通过展示、答辩和飞行表演环节进行综合评判。


2.比赛规则
2.1设计要求(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其一)
1)飞行原理创新;
2)气动布局创新;
3)动力装置创新;
4)控制方式创新;
5)应用方式创新;
6)部件创新;
7)结构创新;
8)材料创新。
2.2安全性约束
  为保障比赛现场的安全,参加演示飞行的作品,最大飞行重量不得大于25kg,最大飞行速度不得大于180km/h,最大特征尺寸不得大于12m。
2.3演示飞行场地
  演示飞行场地由起降跑道及相应空域组成,跑道长260m,宽15m。飞行高度不超过120m,斜距小于400m。不得飞入安全区。
2.4比赛方式
1)方案阐述在规定时间内对参赛作品进行阐述,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航空器的设计方案及三面图、创新点、性能预估及技术发展途径、现实和潜在应用前景等。评委对方案提出质询,选手答辩相关问题。评委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选手表现,现场评分。阐述和质询总时长12min。其中方案阐述6min,评委质询4min,评分2min。
2)演示飞行
  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和飞行区域内,操纵演示样机进行演示飞行,需在飞行状态下体现技术创新点,展示主要技术特征。裁判根据评分办法现场评分。演示飞行总时长10min,最多可进行3次起落。在5min内完成1次起落后,允许选择轮空一次。时长超过5min或已完成2次起落,不再允许选择轮空。选择轮空的选手重新排在当日比赛时段的最后再进行1次尝试,总时长不得超过5min。
3.评分要点
满分 1000 分,根据设计方案阐述和演示飞行,按下列因素和计算公
式评分:
总分=(A+B)×C
其中:A 为创新性评分,B 为可用性评分,C 为可实现系数。
总分获得 800 分及以上者具有获大奖资格。每个奖项按得分高低排序,
如分数相同,以可实现系数高者列前。
3.1创新性分(A:800分)
在参赛航空器与设计方案主要创新点一致的前提下,根据以下要素评分:
1)原理独特性:包含但不限于飞行原理、推进原理、控制原理、零部件的特殊原理等;
2)布局创新性:包含但不限于气动布局、结构布局、功能布局等;
3)方式新颖性:包含但不限于飞行方式、起降方式、应用方式、工艺等;
4)要素集成性:包含但不限于文化要素、环保要素、成本要素等。
3.2可用性分(B:200分)
根据参赛飞行器可能形成的任务能力、特点(如微小型、大载重、高机动、长航时等)与应用前景进行综合评分。
3.3可实现系数(C:0.00~1.00)
可实现系数 C 为以下系数之和(保留两位小数),取 3 轮成绩中一轮最高得分:
5)样机制作 C1:0.00~0.20,指制作综合水平,包括结构、材料、工艺及外观质量等;
6)实现起飞 C2:0.00~0.15,指安全稳定的升空,高度达到 5m 以上;
7)可控留空 C3:0.00~0.20,指稳定留空,且姿态和航迹可控;
8)完好降落 C4:0.00~0.15,指安全和完整的着陆;
9)符合程度 C5:0.00~0.30,指与方案阐述中的创新点和技术特征的一致性。
4.其他规定
4.1技术审核
4.11每件参赛作品只能由一支参赛队用来参加竞赛,且不得转让他队使用。


附件2:
第七届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
竞技赛(旋翼类JX)规则
第七届国际无人机飞行器大奖赛竞技赛(J)旋翼类(JX),比赛规则
沿用第六届规则。参赛机型必须满足竞赛通则的要求。
1. 旋翼类(JX)
“天工筑塔”。在高海拔的无人区,需要建设“高塔”。建设者派旋翼无人机出发,确定建设位置,调运构件,识别构件,搭建构件,成功地在无人区建设“高塔”。
1.1 任务概要
在规定的构建地,旋翼类无人机使用预制构件(以下简称构件),搭建模拟高塔。旨在考察无人机自主起降、识别抓取、飞行运送、定高定位、任务规划等综合能力。参赛者使用旋翼类无人机平台,集成具有全程自动飞行和任务能力的无人机系统,在规定时间内多次自动抓取构件(大赛组委会提供),运送到指定地点,并搭建成“高塔”。
1.2 比赛规则
1.2.1技术要求
1) 飞行平台:旋翼类无人机(含无人直升机),外形尺寸不限,起飞重量不超过25公斤;
2) 外形尺寸:不限;
3) 起飞重量:不超过25公斤 (含油料或电池);
4) 动力装置:不限;
5) 控制方式:全程自主控制,需设置保证安全的应急人工遥控装置;
6) 引导方式:不限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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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) 起降方式:依靠自身动力自主垂直起降;
8) 任务设备:根据任务需要,在参赛飞行平台上自行设计和安装。
1.2.2 场地与构件
1)比赛场地:由构件库、构建地和起降点三部分组成。在跑道中央,面向主看台中心处,设置构件库和构建地,参见图1.1;
2)飞行空域:50m×40m,高度10m,为参考空域。任何情况下,不得飞入看台一侧;
3)构件库:为放置构件的区域,位置参见图1.1;
4)构建地:位置参见图1.1。在构建地范围内设定2.4×4.8米根基并校平;
5)起降点:用于正常起飞和着陆,地面标示为典型直升机起降图形;
6)构件:组委会提供,为中空塑料板制成的长方形箱体,长100厘米,
宽50厘米,高25厘米。单件箱体重量不大于2千克(待核实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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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.3 比赛方式
1) 每队上场队员(包括应急遥控操作手和地面站操作员等)不得多于4人;
2)参赛队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准备开始后5分钟内,准备完毕并申请起飞。单次比赛任务预赛在10分钟之内、决赛在15分钟之内完成,包括起飞与降落;
3)裁判员发出允许起飞的指令后,开始计时;参赛无人机自起降点起飞,到构件库抓取构件,飞临构建地,开始在根基上搭建;重复进行该过程;在比赛规定时间内飞回起降点;
4) 参赛无人机的航路、飞行高度和任务规划不作限制,但不得飞出限定空域;
5) 比赛规定时间内的往返飞行次数不限,但全过程不得实施人工调整和干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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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.4 赛制与成绩
1) 比赛设预赛和决赛两阶段;
2) 预赛:参赛无人机在划定的搭建区根基上,进行“高塔”搭建。按抽签逐个出场,每队两轮,按两轮总成绩排定名次,前10名进入决赛;
3) 决赛:按预赛名次,从低向高依次出场,进行“高塔”搭建;决赛为一轮,按决赛成绩产生比赛名次。
1.2.5 成绩评定
得分以“高塔”高度评定,即构建基准面到最高处外廓尺寸,每厘米1分。高度相同时,使用构件数少者排名列前;若构件数也相同,以用时少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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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名列前;规定时间内完成搭建,但未在要求时间内降落,最后搭建的构件不计成绩。
1.2.6 比赛成绩计量单位
a.时间计量单位为:1 /100秒;
b.高度计量单位为:厘米。
2.竞技赛通则
2.1 技术审核
2.1.1 每件参赛作品只能由一支参赛队用来参加竞赛,且不得转让他队使用。同一单位的不同参赛队不得使用相同机型和相同飞控系统参赛。
2.1.2 除领队外,其他参赛队人员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参赛。
2.1.3 报名时须提交参赛作品的技术资料,包括设计报告(电子版)和试验试飞视频 (5分钟时长)。其中,设计报告包括设计方案、技术特点、引导方式、三面图、 使用频率、系统安全性等。报告文本不超过2000字符,正文字体为宋体3号,须按照模板要求进行编写(模板可以从官方网站下载)。
2.1.4 报到时各队须呈交准确完整填写的“参赛作品技术审核卡片”,并将所用程序软件加密存储至U盘或光盘,交审核组备案保管,比赛结束后退回参赛队。参赛作品经审核后, 签发“合格证”(包括参赛队提交的经自审确认合格的备用部件、机体、软件等) ,并在飞机机体、机翼、飞控系统等主要部位粘贴,加盖审核章。
2.1.5 裁判委员会有权在比赛期间的任何时间对参赛作品进行抽审,凡发现有不合格者,将取消其比赛成绩。
2.1.6 比赛可以使用备用机及备用零部件、电源、程序软件等,但必须与提交的技术资料相符,并确保符合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。备机必须通过技术审核组的审核。
2.1.7 比赛时,参赛作品须凭“合格证”进入赛场。
2.2 使用频率
2.2.1 使用频率应符合中国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频率分配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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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2 报到时应申明并确认使用频率,一经确认不得更改。
2.3 遇下列情况时,总裁判长有权决定竞赛中断或延迟进行:
2.3.1 起飞时顺风或正侧风平均风速大于6m/s;
2.3.2 气象条件恶劣,阻碍竞赛正常进行;
2.3.3 出现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不安全因素或状况。
2.4 遇下列情况时,总裁判长有权决定参赛队该轮比赛成绩计0分:
2.4.1 赛前检录三次点名不到的;
2.4.2 比赛进行中参赛作品连续两次飞入安全区的;
2.4.3 其他不可预见状况且应予取消本轮比赛成绩的。
2.5 遇下列情况时,总裁判长有权决定取消参赛队的比赛资格:
2.5.1 使用不符合竞赛规则规定或是未经裁判员审核合格的参赛作品
或设备的;
2.5.2 竞赛期间非上场队擅自开启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的;
2.5.3 不服从指挥与调度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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